???? 為提高公司經營項目的投資決策水平,保證重大投資的效益和決策質量,根據市國資委《關于加強北京市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在第四次董事會上通過了《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董事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工作制度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由董事長王琪擔任第一屆投資決策委員會主任委員。隨后于8月27日召開了2010年第十三次董事會書信會議,由王琪董事長推薦王德興、余海星兩名外部董事作為京投公司董事會決策委員會委員,成立了董事會投資決策委員會。該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的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審議的投資決策重要事項進行可行性研討,提供專業咨詢和建議,暫行辦法規定今后凡需董事會審批的投資項目均須經董事會投資決策委員會審議并提出意見。
???? 根據該暫行辦法,公司于2010年9月2日在十層大會議室召開了2010年第一次董事會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對某投資項目的可行性進行了充分的研究討論,提出了相關投資建議,最后與會委員達成了一致意見。會議由主任委員王琪主持,委員王德興、委員余海星,副總經理郝偉亞、董事會秘書張杰、財務總監宋自強、審計法務部經理劉建華、投資管理部副經理楊錕、董事會投資決策委員會秘書張偉、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壽雙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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